安康公積金加裝電梯可提、二手房貸款取消評估!
日前,我市調整多項業務政策進一步優化服務、減負惠民,以務實舉措貫徹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為全市12萬繳存職工送上好消息!
現房、二手房貸款不再提供《評估報告》
繳存職工購買現房、二手房貸款不再提供《房屋抵押評估報告》,由管理部根據房屋交易合同及契稅完稅證明的交易金額計算貸款額度,若交易合同金額與契稅完稅證明金額不一致以契稅完稅證明金額為準。
不動產抵押登記費用由公積金中心承擔
繳存職工申請貸款的不動產抵押登記費用由安康市住房公積金經辦中心承擔,每筆80元的費用在業務支出中列支,借款職工不再交納。
支持老舊小區改造,新增加裝電梯提取業務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經批準對自有住房參與政府支持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增設電梯,且現時名下沒有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繳存職工,提供自有不動產權證明、兩年內電梯改造費用票據可提取公積金,提取金額不得超過實際支付費用。
部分貸款業務條件有修訂
貸款職工及配偶必須提供1個月內個人明細版征信報告;
繳存職工離婚半年內不得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擔保以所購住房抵押為主,所購住房未取得《不動產權證》的,可采取質押和職工住房公積金聯合保證;
繳存職工為他人借款提供職工住房公積金聯合保證的,借款人還款正常情況下,繳存職工可以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賬戶內的公積金余額不可用于按月對沖及部分抵還貸款。
部分提取業務條件有修訂
償還商業銀行住房貸款的職工,僅限本人及配偶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提取金額不超過當年的還款本息;
貸款職工及共同借款人賬戶處于封存狀態的,賬戶內的公積金余額只能用于一次性還清借款;
在本市行政區域外的非戶籍地、非繳存地購房的職工(不含直系親屬所在地)購房在一年以上兩年以內,提供購房合同、正式發票或不動產權證、契稅發票方可提取住房公積金。
規范按月對沖還貸業務扣款時間
公積金還款系統自動扣款時間為每月15日、20日、28日零時,貸款職工應提前足額將還款存入約定的扣款賬戶。簽約按月對沖還款的職工出現逾期后,需正常還款3個月后,到管理部柜面簽訂不再逾期承諾書,方可恢復按月對沖還貸業務。